(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旨在规范选聘管理与信息披露,确保聘用合格会计师事务所,提高财务信息质量,维护股东利益。制度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须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审议前聘请。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初步审查、资质审查、审议选聘文件、拟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等步骤。选聘方式应公平、公正,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法。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过程,并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当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当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并涵盖在评价意见中。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