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鑫科材料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三项议案。
一是《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发行资格,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是《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票面金额、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发行对象、增信机制、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及挂牌安排等具体方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确定,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是《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内容包括办理审批、制定发行方案、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文件、开设募集资金账户、调整发行方案等,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