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7日在青岛召开,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11项议案,包括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发行境内外债券类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回购股份一般性授权、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和监事2024年度薪酬、2025-2027年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2人,代表股份5.512,932,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305%。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