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厦门象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6月))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副董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战略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修订建议,关注战略推进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指导完善战略管理工作流程,审议五年战略发展规划,对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资本运作项目提出建议,领导和监督ESG工作,识别评估ESG风险和机遇,审议ESG报告。委员会下设ESG执行委员会,负责ESG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决议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