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金嘉源纸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4437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7.97%,占公司总股本的33.19%,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09114979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接到博汇集团和其一致行动人金嘉源纸业通知,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其中,博汇集团解除质押股份13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7%,解除质押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嘉源纸业分别质押13000000股和44000000股,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6月26日,质押到期日为2028年6月6日,质权人为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桓台支行,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生产经营。博汇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56456958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70%,对应融资余额33012.42万元。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