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特科技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划旨在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健全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可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前与股东沟通交流。现金分红条件为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中期分红比例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比例有所差异,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80%,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不低于20%。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董事会专题论述,详细论证并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将扣减其现金红利。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