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其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董事会秘书,且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此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六个月内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还需遵守短线交易规定,避免在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