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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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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诺,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并按规定时间和内容申报个人信息。制度明确了禁止减持的情形,如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被调查期间等,以及禁止增减持的特定期间,如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制度还规定了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包括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等内容。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买卖公司股票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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