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毛凌霄)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毛凌霄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毛凌霄已书面同意。提名基于对其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及有无重大失信记录的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毛凌霄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声明确认毛凌霄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并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毛凌霄已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毛凌霄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且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是公司持股1%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不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并承诺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及时报告并督促毛凌霄辞去独立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