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数据解析 - 公告简述 - 正文

芯联集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内容摘要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芯联集成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包括滨海芯兴、远致一号等。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交易对方同意延长锁定期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方案主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

芯联集成基本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BDY6H13,注册资本704,664.1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奇,经营范围涵盖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等。交易对方主体资格未发生变化,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意见。芯联集成已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发布申请受理公告、审核问询函回复公告等。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具备实质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芯联集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