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6月6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6日14:30在安徽省淮南市山南民惠街公司办公园区1号楼2层会议室举行,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3名,代表股份1,421,230,470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622%。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18项议案。其中,议案11至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