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丽家居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与中伦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本所律师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4年1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2月6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4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15日,公司审议通过了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5年6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08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