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受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公司先后三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983,525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导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4,500,508股,扣除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68,516,983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6,231,275.87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计算了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结果显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配对除权(息)参考价影响小于1%,影响较小。综上,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