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北京华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细则指出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的拟定,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为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就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应按规定保存并报公司董事会。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其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