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证券简称:蓝天燃气公告编号:2025-039债券代码:111017债券简称:蓝天转债。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蓝天集团)持有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蓝天燃气)股票306,150,3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4%,为控股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蓝天集团累计质押数量为237,16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总股数的77.47%,占公司总股本的33.19%。截至本报告日,实际控制人李新华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数量为44,000,000股。蓝天集团、李新华累计质押数量为281,160,000股,占蓝天集团、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67%,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9.34%。蓝天集团质押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590万股、2,446万股的无限售流通股分别解除了质押,同时将其持有的公司3,520万股的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分行。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李新华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9,92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88%,对应的融资额为7.31亿元;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为11,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5%,对应的融资额为9.05亿元。蓝天集团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控股股东蓝天集团质押股份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不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蓝天集团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特此公告。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