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暂缓、豁免事项范围原则上与公司股票首次上市时一致,新增事项需有充分证据。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在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时及时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通过代称、汇总概括等方式豁免披露。
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防止信息泄露。内部审批流程包括填写审批表、提交证券部、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等。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至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制度确立了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及时上报或违规处理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行为采取惩戒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