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召开,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6月23日举行,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苏山路6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吴黎明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的交易时间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2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433,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74%。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