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股东会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通知,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现场会议在上海浦东新区张东路1761号2号楼4楼会议室举行,同时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910,4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727%,另有51,253,250股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占39.001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所有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且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