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巧根))
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巧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巧根声明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影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冯巧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并已参加培训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
二、冯巧根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
三、冯巧根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任职等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冯巧根无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五、冯巧根不是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冯巧根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3家,在苏豪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七、冯巧根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及教授职称。
八、冯巧根不存在影响诚信或其他影响任职资格的情况,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冯巧根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如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将按规定辞去职务。声明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