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说明)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海天瑞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专项说明。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针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涉及的差异化分红出具意见。
公司2024年两次回购股份,第一次回购439,897股,支付29,991,093.85元;第二次回购466,117股,支付19,996,416.30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466,117股。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60,325,180股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拟分派现金红利20,950,672.05元(含税)。
根据《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差异化分红计算得出,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符合相关规定。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