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应在出现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等。股东会召集由董事会负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按规定时间发出,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股东会召开时应设置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10年。公司承担股东会合理费用,股东个人费用自理。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