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部分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部分解锁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第三期)》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解锁事宜。2025年6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部分解锁的议案。本次解锁涉及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14,600股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且公司2023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EVA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达到规定要求。此外,5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考核结果为优良,满足个人考核条件。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40%。综上,本次解锁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