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6月19日14:30在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00号上海中心城开国际F21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沈进焕主持。会议通知提前15天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持有375,104,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15%;网络投票股东共273人,代表股份数7,123,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5%。合计278人,代表股份数382,227,7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2.5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表决过程、表决权行使及计票监票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