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主要内容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科技园中创路333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汽车扬声器、汽车音响系统、新型电子元器件等,销售自产产品并从事进出口业务。公司股份总数为1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共4名,分别为苏州上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同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苏州市相城区无线电元件一厂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职责和运作规则。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等。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等。公司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公司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强调重视投资者回报,采取现金分红为主的方式,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次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需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通知债权人。公司解散需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董事组成,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公司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