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13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明确发行股票种类为A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唐山工控及其他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91,02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8,500.00万元,用于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8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扩建项目、康达北方研发中心与军工电子暨复合材料产业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将于2025年7月4日下午14:00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