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乔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的证券事务职能部门负责。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和临时报告(如股东会决议、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等)。定期报告需按规定时间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应在重大事件发生时及时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应确保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且在指定媒体发布。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人不得泄露或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还需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相关信息。此外,公司应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措施和责任,防止信息泄露。
该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