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鸿远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两种,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股本总额1/3、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
股东会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充分披露提案详情。股东会表决采取记名投票,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或2/3以上表决权通过。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