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包括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一人,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人,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或五日发出,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如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涉及担保事项还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