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938,146,712.6元。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749,780股。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预计实际参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482,514,390股。根据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小于1%,影响较小。综上,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