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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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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56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案件处于二审已判决,为终审判决;诉讼当事人是开投集团和刘晓春。二审判决主要内容:驳回开投集团要求刘晓春支付律师费527,340.24元及二审诉讼费用由刘晓春承担的请求;驳回刘晓春撤销原判或发回重审及诉讼费用由开投集团承担的请求。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判决为终审判决,自上诉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生效,后续执行情况尚存不确定性。

2024年12月13日,刘晓春通知开投集团解除股份转让协议。2025年4月9日,黄岛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年6月15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双方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各自承担。

此外,王小伟先生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未获法院支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刘晓春先生的26.9133万股限制性股票将延期办理归属,其他115名激励对象归属146.8247万股激励股份。公司将持续跟进诉讼进展并及时披露。特此公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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