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洛凯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14点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洛阳镇永安里路101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15:00。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此次会议,并提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通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1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6,86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374%。其中,现场出席5人,代表股份96,419,500股;网络投票137人,代表股份444,400股。中小投资者共138人,代表股份463,90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解除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6,646,900股,反对204,200股,弃权12,800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46,900股,反对204,200股,弃权12,800股。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