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洲新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认为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发行资格。
逐项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发行股票种类、面值、方式、时间、对象、数量、价格、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上市地点等细节。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面值1.00元/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109,902,15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具身智能机器人和汽车智驾核心零部件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