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13日以邮件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刘延安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同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