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提前赎回“新致转债”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新致软件本次不提前赎回“新致转债”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848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万元。债券简称“新致转债”,债券代码“118021”,票面利率逐年递增,债券期限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8年9月26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16日期间,已触发“新致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不提前赎回“新致转债”的议案,决定在未来三个月内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在本次“新致转债”满足提前赎回条件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新致转债”的情况。保荐机构认为,新致软件本次不行使“新致转债”提前赎回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