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主要内容如下: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需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是公司与上交所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上交所认可的资格证书。有特定情形的人士不得担任此职位。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空缺三个月内聘任新任人选,在此之前由董事长或指定人员代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权管理等事务。公司应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董事会秘书需定期参加上交所举办的培训。违反本制度的董事会秘书将受到上交所的惩戒。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