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事项已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法律程序。2025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5月13日至22日,公司公示了拟激励对象名单,未收到异议。5月28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6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议案,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6月11日。授予日为交易日,不在年报、季报等敏感期内。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或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综上,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