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3 债券代码:113685 债券简称:升 24转债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每股现金红利0.38元,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6月18日。差异化分红送转:是。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5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为分派对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总股本为953,313,697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512,900股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952,800,79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62,064,302.8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362,064,302.86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6.98%。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379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798元/股。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晟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股东徐旭东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其他股东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对于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8元。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2元。对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公司A股股票(“沪港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42元。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8元。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可联系证券部,联系电话:0574-55223689。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