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该制度旨在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度明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且公司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的经营性资金往来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和实施。
制度禁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财务中心和内控审计部需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按月编制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杜绝“期间占用、期末归还”现象。
公司董事会和高管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责任,董事长为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现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必要时可申请司法冻结关联方所持股份。制度还规定了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