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所持股份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转让,如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等。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需按规定提前披露减持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报个人信息,股份变动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公告。此外,在特定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如年报、季报公告前一段时间。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信息并定期检查披露情况,确保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