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接受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1日发布。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10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2599号举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9名,代表股份627,304,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196%。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年度报告、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对外担保预计金额、聘任审计师、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债券发行、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议案。其中,议案19为特别决议议案,其余为普通决议议案。关联股东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