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主要内容如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提名委员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对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提出建议,研究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搜寻合格人选并对候选人进行审查。委员会可不定期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天发出,会议可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提名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汇报,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程序包括交流需求、搜寻人选、资格审查等步骤。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在决议中记载具体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