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旨在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增强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首届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和解聘。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工作。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关注ESG领域并提出相关建议,审议ESG相关披露文件等。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提前五日发出,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或通讯方式举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