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更正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部分内容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更正内容主要涉及表格中的一处表述,即将“冻结占汉富控股持股比例”更正为“冻结占博恒投资持股比例”,其余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冻结情况如下:股东名称为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是,本次冻结股数为15114647股,冻结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6%,冻结占博恒投资持股比例为40.31%,是否为限售股为否,冻结开始日期为2025年6月6日,冻结结束日期为2028年6月5日,司法冻结执行人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因为经济纠纷。更新后的公告同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