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建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旨在确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依法合规运行。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监督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会议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召开前七天需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可豁免通知要求。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表决方式为举手或记名投票,必要时可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会议可邀请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会议决议和记录需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人员需签名确认,记录保存至少十年。所有参会人员对会议审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