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旨在规范公司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制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公司重大事项等。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均需遵循相关规定,确保股东权益。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应提前公告,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内容。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确保公正透明。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会议记录保存、决议公告等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