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水泥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旨在配合公司正在进行的章程修订方案,并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进行。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第一条宗旨中增加了公司名称的简称定义;第二条董事会办公室中明确了证券事务代表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代为履行职责的规定;第三条董事会职权中调整了部分表述,如将“经理”改为“总经理”,并将“股东会”替换为“股东大会”;第四条董事长职权中同样进行了类似调整;第六条定期会议提案中将征求经理意见改为征求总经理意见;第七条临时会议中增加了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情形;第十条会议通知中增加了特殊情况下的通知灵活性;第十四条委托出席中明确了董事对表决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第十九条会议表决中增加了表决方式的灵活性;第二十一条决议形成中强调了对担保事项和财务资助交易事项的特别决议要求;第三十条董事签字中增加了董事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要求。
修订后的规则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