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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宏基: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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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规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人,包含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董事会议题由董事长拟定,会议通知提前十四天发出。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和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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