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由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召集,于2025年5月23日发布通知,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9日15:30在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1层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同日9:15-15:00。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5名,持有公司股份227,589,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9240%。网络投票股东共1,077名,代表公司股份30,439,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1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34,392,0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395%;反对23,401,100股,占9.0692%;弃权235,700股,占0.0913%。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2,413,828股,占57.8296%;反对23,401,100股,占41.7499%;弃权235,700股,占0.4205%。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