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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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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49 债券代码:149505 债券简称:21冀东01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25年6月11日支付2024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0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凡在2025年6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6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发行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冀东01;债券代码:149505.SZ;债券规模:10.00亿元;债券余额:7.85亿元;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当前票面利率:2.49%;还本付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起息日:2021年6月11日;付息日:2022年至2026年每年6月11日;本金兑付日:2026年6月11日;担保情况:无担保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税务提示: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2.49%,每手(面值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24.90元(含税)。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债券除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债券付息日为2025年6月11日。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冀东01”持有人。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对于个人投资者,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对于非居民企业,自2021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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