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总经理工作细则)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职责、任免、职权、职责、工作机构、议事程序、报告事项及薪酬奖惩等内容。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落实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需具备良好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及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总经理行使多项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等。总经理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讨论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总经理需定期向董事会报送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并在发生重要合同订立、重大亏损、重大诉讼等情形时立即向董事会报告。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忠实履行职责者可获奖励,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者将受处罚。